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白月睁开眼, 就见到一片纯白,昏迷前,她只听见护士喊了一声, 生了个女儿。
“醒了!”白勇惊呼道。
白母嗔了他一眼, “你小声点,旁边还有其他人呢。”说完, 掏出干毛巾, 替白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 “饿了吧,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。”
白月摇摇头, 因为力竭, 摇头的幅度都很小,“饿倒是不饿, 就是浑身发热,想洗澡。”
“不能洗澡, 你这是产褥热,只能忍着了,等出了月子, 想怎么洗怎么洗。”白母道。
白父抱着一个裹着粉红襁褓的小婴儿, “先不说这个, 看看咱家小囡囡。”
白月是囡囡,那宝宝就是小囡囡, 白父想的很好。
听见宝宝就在身边,白月强撑着坐起身, “让我看看。”
白父把宝宝递给白月,白月看了一眼粉色的襁褓,小宝宝皮肤通红, 眼睛紧紧闭着,握住两只拳头,就放在耳边,看起来十分乖巧。
白月心都快化了。
她轻轻地伸出手,触碰宝宝的小手,宝宝似乎感应到了什么,小拳头动了一动。
将宝宝递给白父,白勇把床上桌搬过来,给白月后背垫了一个靠枕,白母打开不锈钢饭桶,有鸡丝粥,还有下奶的猪蹄汤。
三两口用完饭,给宝宝喂了第一口初乳,全家人就围在一起逗弄宝宝。
白母细细打量着宝宝,“小囡囡长的很像妈妈,也很像爸爸呢。”
白月闻言,探头看了一眼粉色的襁褓,刚出生的婴儿还看不太出什么五官,不过能看出,宝宝的眼睛很大,这点像白月,白月也是一双乌梅般的大眼,至于像不像邵英华,她还真没看出来。
似乎察觉到大家在讨论她,宝宝动了动粉嫩的小嘴唇,像是在吮吸着什么。
“对了,宝宝的名字取了吗?”白母问道。
总不能一直宝宝、小囡囡地叫。
说到这,白月想起了,“她爸说已经给她取了名字。”
“那叫啥?”白勇接道。
“叫啥……我还得去信问问她爸。”白月不由觉得,刚才生孩子的时候,一连串国骂,算是骂对了。
这家伙,怎么走之前不把取好的名字,先告诉自己呢,害得她还得去信问。
白勇找护士借来纸笔,“妹,你说,我帮你写。”
白月想了想,“就跟他说,我给他生了个六斤半的大胖闺女,问他取的什么名。”
“额……”当然不能直接这么写,白勇咬着笔盖,斟酌了好一会,才写下这封信。
第二日一早,信便寄了出去。
米国
虽说约翰不允许华国代表队一行人在奥运村里居住,但是饮食方面,却没有为难他们。
每天的午餐和晚餐,都能在奥运村的公共食堂里一起享用,吃的据说还是米国奥运举办委员会特别定制的营养餐。
当然,也就是营养和口感更为丰富一点的汉堡,以及可乐。
华国代表队的领导本来想硬气地自己在酒店解决用餐,但后来想想,所有参加奥运会的国家代表队都在奥运村的公共食堂用餐,他们没必要搞特殊,反而显得不合群。
所以邵英华和孙越、卫国利,每天都会在奥运村的公共食堂用餐,今天也是如此。
孙越看了一眼面前的汉堡,长长地叹了一口气,“居然跟我说这是营养餐,我理解的营养餐,那是有鱼有肉,这……”
卫国利用筷子柄敲了一下孙越的手背,“知足吧你,看看选手他们吃的那些,鸡蛋、蔬菜,加点蛋黄酱调成的沙拉,一点肉的不见,更营养,你要不要试试?”
虽说到了米国,大家一般都用刀叉,要不就是就着包装纸直接吃,卫国利还是不习惯,找了邵英华要了一双带来的筷子,开启了筷子吃汉堡,每次都把经过的老外看的一愣一愣的。
孙越也就是说说而已,他眨眨眼睛,看向邵英华,“英华,带来了吧?”
“带来了,今天的是香椿酱和拌折耳根。”邵英华从袋子里拿出两个玻璃罐子,摆在桌上。
“快打开,快打开。”孙越迫不及待地道。
邵英华打开盖子,用干净的筷子从玻璃罐子里舀出腌小菜,放在装汉堡的纸盒里。
三人就着腌小菜,把汉堡囫囵咽了下去。
吃到一半,邵英华余光一瞥,看见奥运选手之一的苏天就坐在他们隔几桌的座位,只不过是一个人。
崔老和奥运代表团的领导商量之后,将三十位京大英语系的学子,分配给了参与奥运会的选手们,因为人数不够,一般是一位学生负责几位选手。
这位苏天,就是邵英华被分配到的选手之一。
他记得,苏天好像是男子百米赛跑的选手,而且男子百米赛跑决赛,两天后就举行了。
为什么苏天现在一个人坐在这,还一副神情恍惚的模样?
邵英华想了想,站起身,走到苏天的桌前,“你一个人吗?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用餐?”
苏天恍惚地抬起头,见是邵英华,勉强扯了扯嘴角,“是你啊。”
他对这个名叫邵英华的年轻人很有好感,接人待物都很细心体贴,两人平时闲暇时都会说上几句话,算得上熟识。
苏天又顺着邵英华的目光看向卫国利和孙越坐着的那一桌,见苏天看了过来,卫国利和孙越忙朝他摆了摆手,打了个招呼。
苏天心底一暖,拿起餐盘,应了一声,“好。”
四人坐在一块,苏天拿起小勺子,一口一口地往嘴里塞着沙拉,偶尔也会说几句话,但仍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。
半盘子沙拉吃完了,苏天准备拿蛋黄酱再添点在沙拉上,就见到桌上放着两个玻璃罐子,再一看,邵英华三人的汉堡里,都夹着腌小菜。
“这是?”苏天眼里划过一丝惊讶,他以为大家都跟他一样,天天吃沙拉,吃汉堡,喝可乐的,没想到邵英华三人还整了花活,这一看,就是从国内带来的,毕竟米国人可不吃这玩意。
孙越促狭地眯了眯眼睛,压低了声音,“见者有份,我们分你一点,你吃下去,可别跟人说我们带了腌小菜来啊,不然谁都想要,英华可就带着一点,怎么都不够分。”
看着卖相颇佳的香椿酱和拌折耳根,苏天不由得舔了舔下唇,离国这么久,他可太想念这口味道了。
“赶紧给我盛点,我保证不说出去。”苏天忙道。
邵英华被他逗的乐不可支,从桌上的餐盒里拿出一把干净的勺子,给他挖了满满一大勺香椿酱,抹在汉堡的面包片上。
绿色的香椿酱,犹如春天树上长出的第一株嫩芽,看着就喜人。
苏天拿起面包片,就着香椿酱,咬下一大口,眼眶一红,“就是这个味,像我妈做的。”
他想起了,每年春天,他爸都会带着他爬树,摘下翠嫩的香椿芽,让妈妈做成好吃的香椿酱。
记忆中的香椿酱,和眼前的香椿酱,融为了一体。
吃着吃着,他的眼角划过一滴泪水,很快隐入衣领之中,“来之前,我写信跟我爸我妈说,我去参加米国奥运会了,而且一定会为华国夺得一枚金牌。”
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是未到伤心处,邵英华、卫国利、孙越三人对视一眼,皆装作没看到苏天流泪的样子。
邵英华故作轻松地道,“那不是挺好的,我们也相信,你一定能夺得金牌的。”
苏天勉强扯了扯嘴角,“今天男子百米决赛试跑,赛场上一共八位选手,除我之外,全是米国人,有黑人,有白人,无一例外的是,个头都比我大上一倍,还没跑之前,我就已经害怕了,我努力的跑,跑啊跑,还是落后了他们一截。”
他无力地用双手捂住脸,“我有什么办法,他们就是有先天优势……我怎么可能跑赢他们?我怎么可能得金牌?”
闻言,卫国利和孙越默不作声,确实如此,接连几场比赛,华国最好的成绩,也就是铜牌。
作为首位跑进男子百米决赛的华国人,苏天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,之前奥运会男子百米赛跑,都是米国黑人的天下。
约翰这几日天天来他们面前晃悠,嘲笑他们是软脚鸡,说他们放了狠话,却打脸了,丢死人了。
华国代表队的选手,敢怒不敢言,谁让,他们确实没有拿到金牌,这是不争的事实……
“跑不赢也要跑,往死里跑,我不会劝你什么重在参与,只要努力了就行这些废话。”突然,苏天耳畔传来了邵英华掷地有声的话语。
“我们飘洋过海过来是为了什么?就是为了赢得金牌,告诉全世界的人,奥运会,必有我们华国人的一席之地。”
“是,他们是比我们高,比我们壮,甚至比我们腿长,但,那又如何呢?”
对,那又如何呢,难道拼尽全力,自己就不能跑过他们了吗?
苏天放下遮脸的手,眼里慢慢燃起了希望的火种。
“你可能不知道,在我被分配给你之前,我曾经见过你。”邵英华看向苏天,坚定的眼神划过一丝温暖的笑意。
“见过我,什么时候?”苏天有些迷茫地问道。
“那是某个下雨的日子,我路过操场,当时下着滂沱大雨,路上只有寥寥几个行人,脚步匆匆,我却看见一个身影,迎着狂风,迎着暴雨,拼尽全力地奔跑着。”
苏天心底一颤,放在桌上的手也微微颤抖。
邵英华继续说下去,却是话音一转,“两天后,就是正式决赛了,你的压力,我理解,换做是我,站在跑道上,看着左右,都是比自己高壮的黑人、白人,我也会害怕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”
“但是我希望,在跑之前,你能回想起,那个在雨夜里奔跑的自己。”邵英华伸出手紧紧握住苏天的手,眼神温暖,“连狂风暴雨都不怕,你还会害怕什么呢?回想一下锻炼的那无数个日日夜夜,金牌,一定是你的。”
苏天反握住邵英华的手,眼神慢慢变得坚定。
作者有话要说: 同步更新文→【七零娇媳妇】,一本甜甜的年代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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肤白貌美娇娇女vs铁汉柔情闷骚男
宋毅第一眼见到沈姣姣的时候,就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女孩子,尤其是眉心的那一点红痣,像极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周芷若,美的那样让人心碎
他想把她娶回家,好好呵护她,再跟她生上那么三四五六七八个娃,那他这辈子也就圆满了。
沈姣姣心底有个秘密,她做了一个梦,梦里和现实里一样,她糊里糊涂地嫁给宋毅后,怀了孕。
但是后来的梦里,她接到了高考的通知,她想高考,她想回城,宋毅不愿,争执之后,她偷偷打掉了孩子……
孩子没了,两人离了婚,记忆中,只留下宋毅的眼,那双眼,犹如黑夜中的火焰,那样的炙热……
梦醒了,她什么也不想,只想把孩子好好生下来,但是那个男人,她该怎么面对?
作为红旗公社里第一对社员和知青的结合,人人都不看好沈姣姣和宋毅。
毕竟沈姣姣除了长的好看,有点文化,简直一无是处,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,都抵不过一个半大小子的劳动力。
而宋毅脑瓜子灵,干活又勤快,还有一个当大队长的堂伯,人人都道,是一朵鲜花,插在了牛粪上,宋毅是那朵鲜花。
人人都在想,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离婚。
等啊等,等到了宋毅把沈姣姣宠到了天上。
等啊等,等到了宋毅成了城里的大老板,这下公社里人人都在想,这下宋毅总该花心了吧?
哎,就不,两人生了三四五六七八个娃,还是和和美美,可把那些看他们笑话的人,气死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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