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傅黎在百货商店里转了一圈,花了两块四毛钱买了盒百雀羚的雪花膏,虽然她现在的皮肤好了,可她上辈子的时候一到冬天脸上就会被北风吹皴,买盒擦脸油以防万一,还能让脸更加滋润。
另外她还花八毛钱买了把檀木梳子,原本她的梳子是跟傅桃共用,她现在实在是烦了她,她梳过头发的梳子都不想再用。
买完这两样,傅黎咬咬牙花七块钱买了件厚实的红格子围巾,既能当头巾也能当围巾,实用又保暖。
花了钱,快速挣到许多钱的忧虑感瞬间就没了,只剩下买了东西之后的踏实感和满足感。
傅黎抱着一堆东西,笑得眼睛眯起来,右脸颊上的酒窝像个浅水滩似的,好看又迷人。
买完东西她又拉着凌毅去割肉,猪肉一斤九毛,她买了三斤五花肉,又花两块钱买了一只母鸡,大冬天的煲汤喝比较暖身体。
买完吃食,她又逛到粮油门市买了香料,上次煮二十斤瓜子的香料还剩下些,这次她下大力气买了十块钱的香料,想着一次性做出五十斤、一百斤的炒瓜子。
买完香料,她数着手里的钱,拿出了十二块钱递给凌毅:“毅哥哥,这是还你瓜子的本钱。”之前她在村里见过收瓜子的,一斤六毛。
凌毅大致扫了眼她手里剩下的钱,最多有十块钱。
这小丫头,一点做生意的概念都没有,挣了钱咣咣一顿花,连下次买原材料的钱都没自己留下。
就这,能指望她挣大钱?
凌毅没接钱,淡淡道:“留着吧,就当是我投资你这小本生意了。”
炒瓜子成本高,适合薄利多销,像她这样的小打小闹就只能混顿糊口的饭吃,冬季暂时卖卖还行,冬天过去,就傅黎这种经商头脑,只怕连挣得钱都得赔个干净。
凌毅想着,心里涌现出一股莫名的责任感,这小丫头就适合他好吃好喝的养着,娇滴滴的供起来,啥也不用操心啥也不用管。
傅黎不知道凌毅心中所想,只是疑惑道:“你要跟我一起卖瓜子?”
凌毅点头:“我出原材料,你出香料方子,咱俩一起煮一起炒,卖的时候也一起来干活,挣了钱你七我三。”
傅黎抬眼望着他,这不是……她占了大便宜?
凌毅以为她不同意,眉毛一挑,轻松道:“怎么,觉得哥哥占你便宜?放心,哥可是连自行车都能买得起的人,会占你几十块钱生意的便宜?”
傅黎连忙摆手,红着脸道:“不是……就是,谢谢你。”
她一个人卖瓜子,没办法一次弄来那么多的瓜子,只能隔几天少少的卖一次。有凌毅加入就不一样了,她不用愁原材料,只负责购买香料,能轻松一大截。
但是,傅黎还是坚持递过去十块钱道:“那这个就算是这次的利润,这次的成本我下次再算给你。”
要是没有凌毅,她自个走到镇上,指不定又要把脚磨破皮,昨天的伤口到现在还没好,走几步就疼。
怎么说她都得感谢他。
凌毅还是不接钱,推着自行车往前走了几步随口道:“我买的瓜子有优惠价,一斤三毛,下次别把成本算那么高。另外……钱你拿着,就当哥哥把钱存在你那,存够了我就拿来娶媳妇,要是我自己拿了,指不定就大手大脚花完了。”
说完,他把自行车撑子撑起来,“看着点,我去买个东西。”
傅黎望着他走进赤脚大夫的小诊所,不知怎的脸有点红,心跳好像也快了。
他刚刚说娶媳妇的那一眼,看着她好像意有所指似的。
黑眸里笑意闪烁,像是夜空里的星光,细碎又亮眼。
但是……傅黎揪了下辫子,那可是凌毅碍…怎么可能!
凌毅在村子里的名声不好,大家都怕他。可她也不止一次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,听到大姑娘小媳妇的嘴里说起他。
她们说凌毅长得凶,肯定不知道疼人,估计到炕上也是凶得要命,要是娶了婆娘,指不定弄得婆娘几天下不来炕。
还说,凌毅身材好,肩膀宽得像座小山,腰上肯定特别有劲,要不是名声差了点,肯定一排小姑娘想嫁。
她就曾听过王寡妇放话说,一定要爬上凌毅的炕头……
“想什么呢?药膏拿着,回去抹脚。”凌毅递了管药膏过来,药管戳到傅黎手指上。冰凉的触感让傅黎回神,紧接着她意识到自己刚才在想什么,不由得脸色通红,不敢去看凌毅,慌乱接过药膏,“哦,好,我们回吧,不早了……”
凌毅以为她为自己的关心害羞,嘴角上扬,到底没忍住抬手想去摸傅黎的头发。
傅黎慌乱之下也不忘用眼角余光注意着凌毅,见他抬手,心慌意乱之下急忙躲开:“走,快点回。”
始终没能摸到傅黎柔软似绸缎的黑发,凌毅都禁不住想叹气了。但见傅黎始终对他有点距离,他又告诫自己这事儿急不得,于是长腿跨过横梁,将傅黎买的东西挂在车头,脚撑起车子,“走,上车,回家。”
傅黎心跳乱了一瞬间,急忙坐到后座上,手指扶着车座上的皮子。
凌毅用力蹬起自行车,北风呼啸着吹过,乌云压得更低,雪好像就要来了。
街道对面的小巷子里,林鸿飞一直看着两人的身影变成一个黑点,消失在道路尽头。
他穿着一件做工考究的大衣,内里搭配着灰色毛衣,下身是西装裤子,脚上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鞋,一手插在大衣口袋里,目光里满是迷惑。
知道自己穿成一本甜宠文的深情男配之后,他曾过来远远看过原书女主一眼,也就是在这个时代才显得有几分姿色,放在他原来的世界,那可真是平凡又普通。
他瞬间就为附身的这个原主打抱不平起来,几年后的原主会有钱有势,想要啥样的女人没有,非得倒贴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,还发誓这辈子非她不娶,即使人家已经有了真爱也矢志不渝。
这本甜宠文的小说剧情,把一向只看男频争霸后宫流小说的他,差点恶心吐了。
但既然他穿越了,就肯定会改变这令人作呕的剧情,让这个深情男配不再深情,好好过自己的潇洒日子,最好是能逆袭一把然后开个后宫。
他穿越的时间也靠前,现在是原书中男女主爱情故事展开的三年前,傅黎那个官二代的正宫男朋友还未被身居高位的父母认回去,还不知道躲在广县哪个山沟沟里受苦受累。
书里对男主没被高门妈爸找回去之前的事情做过多描述,只说过得不太好,身在广县的某个农村,家境贫寒,日子凄苦。倒是描述了一些他小时候跟爸妈在下放的农场里相处的故事,以及他的出生年月之类的小事情。
凭借着这些和剧情先知,再加上西王村本就地处广县的地理优势,他抛弃了原男配做生意发家致富的路子,找到了书中男主的爸妈,说了几件小时候的往事,就被当做亲儿子认了回去。得亏这个时代亲子鉴定技术不完善,要不然他还糊弄不过去。
他认下这个真少爷身份,只是为了享受官二代带来的权利与金钱,也没功夫跟男主爸妈培养感情,于是声称舍不得从小长大的地方,又回来西王村。
反正这个男配的娘是知青,受不了村里的苦,没等到回城就跑了,爹受了刺激追进大山消失无踪,也不知道死活,家里只有一个小混混弟弟,每天就知道吃喝玩,对他有钱的来路丝毫不关心。
他用着男主爸妈的钱吃吃喝喝,偶尔给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穷苦人施舍点小恩小惠,让他们感恩戴德。
这种被人高高捧起的感觉还不错,哪怕女主的妹妹疑似穿书者,并且破坏了女主高考,还使坏伎俩让她嫁给一个鳏夫,这样的巨大变故也没能影响他掌控一切的心情。
女主那个妹妹他见了,长得丑还蠢,看着他的眼神倒是崇拜,还挺受用,要是再漂亮点他就直接拉上炕了。
可惜他对丑人没兴趣。
但现在他偶遇到了女主傅黎跟一个不知名的男人在一起,关系亲密,他心里就不怎么舒服了,既是因为他恶心这本甜宠文剧情见不得女主过得好,还因为……傅黎跟他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差距太大了,精神面貌像是变了个人似的,又乖又可爱,肤白貌美,杏眼桃腮,等等好听的词汇都能往她身上堆。
冲着那男人脸红羞涩的时候,他差点看硬了。
现在……他改变了想法,这样的傅黎,倒是有点配得上他了。
林鸿飞沉思着,温润的眉眼上沾着一丝狠戾。
林鸿飞身后站着两个男人,其中一人忽然出声道:“林哥,就是刚刚骑自行车那小子前天打了我1
林鸿飞眉头一扬,这倒是巧了,他问道:“是吗?怎么没打回去?”
彭真有点惭愧的微微低了下头,“前天兄弟们都跟着林哥你去县里潇洒了,我就一个人……”
林鸿飞笑了笑,“没事,今天兄弟们不是都在酒馆里喝酒吗?现在叫出来去追也能追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