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煜王亲率三万骑兵自高克寨出发, 同时命骁骑将军韦鞠从北辽郡出发牵制蛮人东辽王庭。
狼骑急行军六百里后,于大漠边缘发现了蛮族西辽王庭,当即端了蛮族的老巢。
西辽王在王帐里吃着烤肉唱着歌, 以为那煜王的刀再长也砍不到大漠深处, 猝不及防的就被踹了帐篷, 匆忙之中只来得及带上两百轻骑杀出重围,被煜王手下的一个小校追杀了几百里, 直到跑进了埋着他们老祖宗的孤雁山。
他虽然跑了, 但一路鸭子下蛋一般扔下了十来个小王和王妃, 都被邵云朗一路押回了秋水关。
除掉西辽王庭这般大的功绩,崔宁已经乐的合不上嘴了,邵云朗赶回秋水关时,他已经拟好了战报, 见邵云朗回来, 便立刻拿上来给邵云朗过目。
邵云朗身上甲胄还没脱,袖口还染着蛮人的血迹,捏着那张纸看了两眼, 又转头看了看真心在高兴的崔宁。
顾蘅说崔宁是纯臣, 不掺合党派之争, 一心只想为大昭做些事,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,在朝中却备受排挤, 无奈来了这苦寒之地。
他叹了口气,不得不给崔大人泼了盆冷水,“本王这次回京,圣上和太子对本王颇多忌惮,差点送本王去和亲, 崔大人知道吗?”
崔宁傻眼了,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,“送殿下去和亲?送哪去?”
“蛮族。”邵云朗笑了笑,“所以崔大人你看,他们忌惮本王,已经到了不惜出昏招的地步了,所以这战报递上去,只会让他们愈发猜疑,而不是犒赏三军。”
崔宁呐呐道:“那……还递吗?”
“递。”邵云朗将战报递还给崔宁,“但牲畜和其他缴获的物资数只报上两成,剩下的八成我们自己留下。”
这不是邵云朗第一次这么干了,崔宁小心道:“以前都扣下两成,上报八成……如今要反过来了?”
他隐约察觉到邵云朗的意图,惊的口干舌燥,他知道自己身负监军之责此时应当及时向朝中禀明秋水关中的异动,可他却又想起邵云朗方才的话。
太荒唐了,一国之君,竟然要把刀递到敌人手里!
恍惚中,他又听邵云朗开口。
“朝中疑心已起,今秋的军饷往好了想,可能会被克扣,往坏了想,怕是又要重蹈五年前的覆辙。”邵云朗眸光沉沉的看了他一眼,“本王也不愿军中再有将士饿死,留下这八成,也不只是本王的私心,崔大人考量一二吧,本王先去卸甲了。”
崔宁恍恍惚惚的出了议事厅,手里薄薄的一页纸此时却仿佛重逾千斤。
煜王那句“私心”,他真真切切的听在耳朵里,心里顿时只剩下了惊骇:他竟然真的敢承认!
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心腹?还是在试探他的立场?
崔宁心乱如麻,他知道若他仍据实上报,煜王看在他老师顾蘅的面子上也不会杀他,但从此也再不会信任他。
城楼下,篝火正炙,那些半大小伙子围着烤羊吃肉跳舞,喝着从蛮族那里缴获的美酒,每个人脸上都是无畏的鲜活朝气。
五年前的新兵长成了老兵,正眉飞色舞的给新人讲挨饿时挖草根吃皮鞋的事,还有那年没熬过去的人。
曾经的苦痛褪色,在酒香肉香里化作笑谈。
“从王爷接手秋水关,咱们就没打过败仗,也没挨过饿了!”那老兵一口干了杯中酒,回头看见崔宁,抬手招呼道:“崔大人,吃肉吗?唉?你怎么了?”
崔宁神色怔愣半晌,拒绝了那人的邀请,转身脚步却坚定了。
待他走后,老兵将一群凑热闹的新兵蛋子轰走,一路小跑着去了秦靖蓉的居所,通报过后便进了院子。
邵云朗和秦靖蓉正站在沙盘边推演讨论,那人见状放低了声音,“王爷,您的吩咐小的办完了。”
邵云朗点头,“去领赏。”
那人便欢欢喜喜的走了。
秦靖蓉见状笑道:“用这种招数引崔宁就范,倒是不像你的手段,阿远教的?”
“怎么就成了他教的了?”邵云朗好笑道:“只是有的时候会想想,这件事若是他会怎么处理,便能想出答案了。”
“哦,心有灵犀呗……”秦靖蓉丢开手上的小旗子,哼了一声,“不玩了,你俩成天变着法子腻味我。”
邵云朗一早就看出她有些困倦,却又嘴硬着不肯休息,见她自己找了台阶下,便赶紧扶着她回屋,边走边问道:“朝廷不是说天云河那片地要划为两个郡吗?要迁移百姓来耕种,还要修筑防御的堡垒,雍京那边派了谁来主事?”
“说是新上任户部尚书,也不知是哪个上任就外调的倒霉蛋,不过听顾蘅说,这人奸猾至极且极会操纵人心,还擅长挖墙脚,这若是个不好打发的,难保不会发现你那一万人马……”
一丝寒意自邵云朗眸中渗出,他轻笑道:“若是个安分的,便能省去本王不少麻烦,若不安分,那本王只能想法子教他安分了。”
……
西南的夏来得比中原腹地要晚上一些,到了八月末,草原上的野花才尽数盛开,时不时有开始学飞的雏鸟扑腾着稚嫩的翅膀低低的掠过草地。
邵云朗叼着根草,躺在山坡上,反复看自己手里的信。
这还是两个月前,顾远筝给他的回信。
他俩通信一次颇为不易,怕信鸽被有心人拦截,所以都是用信得过的人去递信,如此一来一回,便要好些时日。
但时日再长,这两个月也该有个回信了,何至于等了这么久?
该不会出事了吧……
“王爷!!”亲卫远远的策马喊话,又不敢再往前走,生怕踩到他家主子,“王爷!那户部尚书到了!”
邵云朗一个挺身坐起来,丢开嘴里的草梗,哼笑道:“本王倒是要看看,这户部尚书能让顾相如此评价,莫不是生着三头六臂?!”
他手指抵唇,吹了声口哨,一匹鬃毛如火的马便自河边跑来,这神骏通体枣红,唯有四蹄似踏着新雪,远远的嘶鸣声便惊得亲卫身下马匹惊惧不安起来。
它奔至邵云朗面前,乖顺的低头,邵云朗摸了它两把,扯着缰绳翻身上马。
“走,咱去会会这位颇有手段的尚书大人去!”
邵云朗都想好了要给这人一个下马威,也让他好好知道这秋水关是谁的地盘,这位尚书大人若是能安安分分的,别插手不该管的事,他自然也不会多做为难。
他一早就把这个意思透露给了底下的人,还派了最是愣头青的新兵去迎那位尚书,所以在看到城门口处一群人围着马车时,也没感到有什么意外的。
“你说你是尚书你就是啊……”一少年手臂搭在另一少年肩上,站得歪歪扭扭,语气更是无赖至极,“小爷还说我是丞相呢!”
“就是就是,你用什么证明你是户部尚书……”
“要不再等等,等王爷回来再进城吧。”
这群熊孩子生动形象的演了一出“小鬼难缠”的戏码,一个个贱嗖嗖的样子,看的邵云朗都想动手扇他们后脑勺。
他正要满意的点头,那赶车的小童被人夺去了遮风的帷帽,露出一张快哭出来的娃娃脸。
“你们!我家大人已经给你们看了文牒,现在还在这儿胡搅蛮缠,我告诉你们,我家大人和王爷可要好了!看王爷回来不罚你们!”
邵云朗觉得这孩子长得有几分眼熟……
在哪见过来着?
“与王爷要好?”小兵心想,你要是真和王爷要好,才不会被堵在这,于是干脆叉腰道:“我还是王爷过命的兄弟呢!”
“是吗?”马车里飘出一声轻笑,一只修长的手拂开坠着水蓝色璎珞的帘子,车里的人只露出一点下颌,他又说:“巧了,我与他也是过命的交情。”
邵云朗:……
他想起来这小孩是谁了!不就是顾远筝家看门的那小童吗?!
眼见那熊孩子又要说什么,邵云朗急急策马过去,一人赏了一巴掌在后脑勺上,“都围着干什么呢?滚蛋!”
“嗷呦——!王爷?不是您让我们……”
“咳,本王何时让你们做过这种堵门的行当?!”邵云朗用力眨眼睛,“行了,尚书大人本王亲自迎进去!都先散了吧!”
“啊?”
一头雾水的围观少年们只能听命走远,有人困惑的回头,便见煜王从马上跳下来,一头钻进了那马车里。
呃,他真的不想说,但王爷急吼吼的样子实在是有些像个登徒子。
……
邵云朗吩咐小童直接赶车入城,这才放下帘子,转而看向风尘仆仆的顾远筝,见他面上虽有些许疲惫,但精神还不错,这才放下心来。
“原来新上任的户部尚书竟然是你啊……”邵云朗扶额道:“难怪顾相说什么,奸猾又会挖墙脚……我还以为来了个不好对付的角色。”
“我爹这么说的?”顾远筝失笑,“他大概是还在气我将管事送去你府上。”
“先不说这个。”邵云朗一撩帘子,指着外面道:“你看看,这秋水关与以前相比,变化如何?”
他抓着帘子的手被顾远筝不轻不重的扣住拉了回来,帘子落下,那体温略低的拇指还摩挲着他的手腕,顾远筝倾身吻住他的唇。
“先看看你变化几何?可添了新伤?”
“这次可真没有。”邵云朗低笑着轻咬了一口顾远筝的下唇,又用舌尖掠过那道清浅的齿痕,“不过为贺顾尚书晋升之喜,还能再给你看点别的。”
……
到了西南有几日,顾大人先赏了美人,景色却一直没抽出空去看。
朔方原上正是一年里最好的时节,处处可见繁盛的野花,一小朵一小朵的簇拥在一处,绽放的热烈又充满朝气。
邵云朗坐在草坡上,带着伤痕的修长手指间捻着几朵小花,他飞快编出一个花环,回头套在顾远筝头上。
顾尚书每日闷在屋里处理公文,邵云朗实在怕他长出蘑菇来,所以便将人背出来,晒上一晒。
此时那如玉美人就坐在阳光和风下,一脸的无奈又纵容的扶正头顶花环,手里还拿着放不下的公文。
“煜王殿下如今几岁了?”他笑着问:“还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小玩意儿?”
话是这么说,但那花环却被他扶的稳稳的人明明是很小心的样子。
“顾大人孤陋寡闻了吧。”邵云朗躺在他腿边,一手遮住耀眼的阳光,懒洋洋的说:“这可不是小孩儿的把戏,在草原上,姑娘小伙们有了心上人又不好意思直说的话,就在他的帐篷前挂一个花环,下面坠着自己的名字。”
“第二日心上人出来见了花环,若是不同意呢,便将花环悄悄送回去,也省得人家尴尬,若是同意,便带着花环在部族里走上一圈,好叫大家都知道,他们是一对儿了。”
顾远筝静静的听他说完,又摸了摸头顶花环,笑问道:“我要带着王爷的花环在秋水关里招摇一番吗?”
“你不用……”邵云朗翻身看他,“你不戴这东西他们也知道你是我的人。”
顾远筝感慨道:“到底是你在草原上的时间长,蛮族的风俗也知道了些许。”
邵云朗唇边笑意淡了些许。
察觉到他情绪变化,顾远筝放下手中公文,低头看他,“怎么?”
邵云朗动了动身子,又躺到他腿上。
“你知道我怎么知道这个风俗的吗?”邵云朗长长的呼出一口气,“当年你的腿……因为这件事,我憎恨所有的蛮人,我……”
他垂着眼睫,轻声道:“我还坑杀过几批战俘。”
这些传闻,顾远筝在雍京都曾听说过,但此时由邵云朗讲出来,他仍是心口难以抑制的酸涩。
邵云朗能征善战,但却不是个嗜杀之人。
“反正有段时间,我好像都有些魔怔了。”把玩着顾远筝修长的手指,邵云朗苦笑了一声,“后来有一次,我剿灭了一个小部落,我发现有十几个青年头上都带着花环,就问了一个带路的挖岁金的私贩,他告诉我这个蛮族习俗。”
“原来那天,该是他们的十几个人一起办的婚事。”
草原的风穿过孤雁山,辗转带着落花来到邵云朗的指尖,他接住那鹅黄的花瓣,摇头叹道:“都是一样的人。”
顾远筝轻轻拢住他的手指,低声道:“太-祖年间,蛮族称臣,每年要缴纳的赋税却也并不严苛,边境往来互市,他们的牧民能穿上永州的棉麻,我们的孩童也能吃到他们的奶糕,并不是没有过好时候。”
“但人都是很贪婪的。”邵云朗道:“自庆安年间他们几次劫掠却没受到处罚开始,这匹曾经臣服的狼尝到了血腥味,只能果腹的食物已经不能满足它的贪欲了。”
“殿下,会好起来的。”顾远筝自他蜷曲的长发里拈出一根草叶,又揉了揉邵云朗的耳垂,“待到四海宾服,以前的日子还会回来的。”
“嗯。”邵云朗应声,不知想到什么,他又说:“昨日你来时忘了问,怎么两个月没音讯,从雍京过来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月吧?”
顾远筝中途折去了青州,他三弟的老师易明明是一位神医,他在青州住了月余,施针、药浴几番折腾,现下腿总算有了些知觉。
比如邵云朗现在躺在他腿上,那轻微的重量和热度,都让他心绪翻涌。
临别时,那位易先生说过,余下的经脉便要靠药物慢慢调养了,也许是明天,也许永远不会恢复。
所以没必要先将这虚无缥缈的希冀说与邵云朗听。
“中途处理了一些江湖上的事。”顾远筝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,“你……有没有闻到酒香?”
邵云朗:???
他支起身,抽了抽鼻子,“没有啊,就闻到花香了,怎么你馋酒了?”
顾远筝皱眉,他倒也不全是为了转移话题,而是确确实实闻到了酒香,在邵云朗坐起来之后,便愈发浓郁醇烈。
不像是寻常的酒,而是……信引。
这信引似曾相识,顾远筝几乎是立刻想起了七年前织金河畔,那个和他极度契合的地坤。
可这里哪有什么地坤……
他嗓子有些干,再次看向坐在一旁的邵云朗。
邵云朗不明所以的和他对视片刻,突然眯着眼睛狐狸似的凑过来,在他耳廓处轻轻的吹了一下。
“什么眼神啊顾哥?”邵云朗笑了笑,“怎么好像要吃了我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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